星岛环球网消息: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,港台编导蔡玉玲涉嫌去年制作节目时车牌查册,被控2项为取得道路交通条件下的证明书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。案件3月24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审,为期2日,由裁判官徐绮薇处理。是次审讯控方由署理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刘德伟代表,辩方由资深大律师陈政龙代表。控方在预审时透露将传召7名证人,但最后决定不会传召证人出庭。
37岁记者蔡玉玲被控分别于去年5月17日及6月10日,在香港为取得私家车LV755的车辆登记证明书细节,明知而作出要项上虚假陈述,即表示申请证明书以作与交通及运输事宜有关的用途,进行法律程序和买卖车辆以外的其他有关交通及运输事宜。